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6-05 19:05:11   来源:衡阳市实验幼儿园   评论:0 点击:

衡教通[2018]125号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纪检组,各市属高校、纪
衡教通[2018]125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纪检组,各市属高校、纪委,局机关各科室、各局直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衡阳市教育局委员会                 中共衡阳市纪委
                             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教育部门的部署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下大力气抓好各项整治,坚定不移惩腐肃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督促抓好主题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重点查处买官卖官、团团伙伙、欺骗组织、对抗审查、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行为,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机关党委)
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教育系统《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十项措施》的执行情况。(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办公室、教督科)
4.严肃党内政治生态。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对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接受组织约谈函询以及教职员工反映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接受组织监督。(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
5.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把各类代表选举、党组织换届、学校纪委换届、干部提拔任用和各类评比、奖励中的廉洁(廉政)审查关。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
6.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务实担当、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厚植教育系统廉洁文化土壤,营造积极向上的廉政勤政氛围。(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教育信息中心)
7.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工作。继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将“两个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机关科室、学校内设机构也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8.抓好“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完善局直单位、市属高校、县市区教育局3个类别教育纪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到监督执纪、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中,落实向市教育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组“双报告”制度,防止责任浮在表面、流于形式。(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办公室、教督科)
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9.抓好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督促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从严要求自己。(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10.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禁公款饮酒、“一桌餐”、打擦边球发放津补贴、通过快递收送礼金礼品、打着考察幌子公款旅游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问题。党员干部要践行拒收红包礼金的庄严承诺,决不能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对依然我行我素、无所顾忌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坚决拒收,绝不能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纪检机关对发现的红包礼金问题要一查到底,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处理,双方都不放过。(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办公室、审计科)
11.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住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从局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起,从“放管服”改革、会风会纪、调查研究等具体问题改起,下更大功夫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开展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大“四风”问题线索查处和通报力度。(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办公室)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把全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督促有关部门和科室在经费管理使用、有偿服务与合理报酬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同时,要为勇于当担、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是非,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驻局纪检组、机关纪委)
三、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13.抓好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贪污、侵占、克扣、挤占、骗取、套取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吃拿卡要、违规向群众、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的问题;严肃查处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优亲厚友及其它有失公平公正的问题;定期开展扶贫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系统干部扶贫工作不力、“雁过拔毛”式腐败、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计财科、资助中心、组织人事科)
14.抓好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违规招生、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家养、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教育系统“吃空饷”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顽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基教科、职成科、民教科、计财科、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
15.牵头抓好校外培训机构整顿。督促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办学、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任职、违规进行招生宣传、超范围开展培训业务、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培训”、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违规收费以及擅自变更办学地址;督促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在年度考评、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督促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批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升学、考试相关的实习辅导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民教科)
16.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认真执行《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领域从业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对提拔对象凡提必核,其他干部按比例抽查,对填报不实、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牵头单位:机关纪委  配合单位:驻局纪检组、组织人事科)
17.开展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深入整治违规招投标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通过打招呼、为特定关系人“站台”、“白手套”等方式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对官商勾结,操纵招投标的,决不姑息。督促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立体监管、现场监管和全流程监管。(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建投中心、计财科)
18.继续推进公职人员涉砂涉矿专项整治。严禁教育系统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大力查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19.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加强出国(境)证照统一管理。(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20.践行“四种形态”。完善“四种形态”操作细则,严格形态转化集体审查、报告备案制度,对各类问题作出恰当处理。坚持抓早抓小,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进一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管住从好干部到阶下囚之间的中间地带。(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21.加强纪律教育。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编印案件剖析材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五、加强行政监察
22.开展行政监督监察。对机关工作作风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迟到、早退、关门办公、上班时间玩手机和工作电脑私用等情况。对机关工作效能进行监察。主要监察工作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和社会反响等情况。对热点、中心工作进行监督。对重点、热点、中心工作全方位、无盲区进行监督监察。(牵头单位:机关纪委  配合单位:驻局纪检组、办公室)
六、打造过硬纪检队伍
23.增强纪检干部政治素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正风反腐的政治责任。(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24.加强与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联系。驻局纪检组以身作则,加强向市纪委和市教育局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局直单位各纪检机构每半年要向市教育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组汇报全面工作,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汇报,争取最大程度的工作支持。(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25.加强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政治高度分析和处理问题。增强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反腐败工作。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既敢于刺刀见红,也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防止简单粗暴、以势压人。通过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选派人员到驻局纪检组跟班学习和参与办案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26.加强纪检干部选配工作(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组织人事科)
27.锤炼纪检干部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十不准”,坚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分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28.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重点管好驻局纪检组干部和局直中小学校纪委书记、纪检员队伍。(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29.严格纪律要求。严格审查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打探和泄露案情、以案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绝不护短遮丑、绝不姑息养奸。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七、其他工作
30.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完成市纪委和局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牵头单位:驻局纪检组  配合单位: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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